7.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各专业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8.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和器乐的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专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宿费及学生奖、助学措施:
1.学费、住宿费:均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3000、2000元不等。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我校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
十、毕业:学生在校修业期满合格者,学院依法颁发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北外国语学院。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申诉和举报电话:0311—85237018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wyzsb2011@126.com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编:050091
乘车路线:从新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15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