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河北外国语学院
二、学校代码:13402
三、培养层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学院概况:
河北外国语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本科外国语大学,河北省十所应用型本科高校试点之一。现有15个教学类二级学院。
学校现开设了包括本科艺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服装表演、美术、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艺术专业。
由我校发起成立的河北省校企就业促进会,会员单位已达471家。我校已与省工商联41家直属商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学校在订单培养、岗位实习实践、专业项目共建、科研成果开发利用、学生就业等方面与各商会和会员单位进行深入合作。
我校依托自身优秀外籍教师、骨干外语教师,以及一线专业技能教师,长期开展校内外各类培训。不仅让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参加多语种、职业技能、从业技能、创业技能等的培训,还为学生提供出国留学、出国就业、雅思、托福、专接本、本升硕,各领域翻译、商务谈判、外贸服务等培训,真正让学生成为一专多能的人才!为学生高质量升学、就业、创业及出国留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院以实现大学国际化为奋斗目标,目前与82个国家的319所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本科、硕士、博士层次的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合作的形式有:交换生、专接本、本升硕、本科双学位、大学预科等。
六、专业简介:
(一)学校音乐学院目前开设三个本科专业:艺术教育(师范类)、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器乐的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舞蹈表演,四个专科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服装表演。学院专业教师3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2人,他们毕业于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北京舞蹈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学院等知名学府,均有多年的艺术表演教学和工作经验,在国内知名艺术大赛中荣获奖项,并在各种国家期刊、省级期刊中发表相关论文。学院现有独立琴房,舞蹈排练厅、电钢琴教室、电子琴教室、古筝教室,配置演艺活动中心、录音棚、音乐制作室等,为广大师生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供了有利的物质条件。学院多次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如旅游发展大会实景演出、神州大舞台文艺演出、中国超级模特大赛、河北省“小金钟”声乐大赛等等。并荣获各类荣誉奖励,如河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钢琴、舞蹈、声乐类专业奖、中国超级模特大赛最佳赛事组织奖、河北省电视台优秀校企合作单位奖等
(二)学校传媒学院已经建设了两大艺术类专业集群即:传媒类专业集群和美术设计类专业集群。传媒类专业集群涵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科专业。美术设计类专业集群涵盖:艺术教育(美术方向)本科专业;美术、美术(书法方向)专科专业。同时所有专业开设了塔吉克语、阿塞拜疆语、西班牙语等语言课程,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传媒类艺术人才奠定了基础。
传媒类专业集群:目前有专任教师23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12人,外籍专家2人。播音与主持专业聘请河北广播电视台播音部主任白岚为特聘教授,央视著名主持人方琼和著名新闻主播庞红叶为该专业专业带头人。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带头人由河北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张蔚教授担任,专业教师全部来自电视台、传媒公司等专家型职业人。拥有河北广播电视台、石家庄广播电视台,腾讯大燕网新媒体中心,河北青年报、五洲同聲河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河外网络电视台、中国大学生电视台、影视拍摄基地、演播厅、摄影棚、录音棚等16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美术与设计专业集群:拥有教师15人,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6名,外籍专家1人。本专业聘请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河北文联副主席旭宇;河北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河北画院院长南恽笙;河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石家庄市文联主席,石家庄市书法家协会主席肖建科;国家一级美术师,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河北省政协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史馆特约研究员汉风;中国国际书画院副院长、河北省国画艺术研究院副院长、河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吴柳东;著名书法理论家、文物鉴定专家,中国收藏家协会会员,石家庄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许万顺等为特聘教授。本专业青年教师来自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以及毕业于苏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的硕士生。该专业拥有书画展厅、创作室等校内实训室5个,先后与中国书法家协会、河北省文联、河北省社科联、河北省美术家协会、河北画院、石家庄市美术馆,河北省博物馆,河北玛雅影视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本专业开设书法篆刻、国画、油画、设计等方向课程,毕业后可在教育机构、艺术中心、博物馆、杂志社、电视台、报社、广告公司、动漫公司等单位就业。
(三)学校涉外建筑工程学院有2个艺术类专业,分别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专业,主要培养室内设计(装饰装修方向)、陈设设计等方向专业人才,艺术设计专业主要培养景观设计方向的专业人才。本专业与韩国白石大学、韩国庆南大学、韩国新罗大学、韩国三育大学、韩国汉城大学等多所学校开展国际合作,学生可通过多种形式(大学预科、本科双学位、专升本、本生硕、交换生、暑期班)到合作大学进行交流学习与学历晋升。同时,本专业与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乐豪斯装饰有限公司、石家庄今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居联峰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金橄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用人单位在订单培养、岗位实习实践、专业项目共建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目前毕业生就业率100%,对口就业率98%以上。专任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78%,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占58%。
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使用河北省统考和联考成绩对应表:
序号 |
层次 |
专业 |
计划 |
使用河北省统考和联考成绩类别 |
1 |
本科 |
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 |
50 |
统考声乐类 |
2 |
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器乐的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 |
20 |
统考器乐类 |
3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70 |
校际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舞蹈表演 |
70 |
统考舞蹈类 |
5 |
广播电视编导 |
70 |
校际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 |
6 |
|
艺术设计学 |
60 |
统考美术类 |
7 |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60 |
|
8 |
专科 |
音乐表演 |
30 |
统考声乐类 |
9 |
舞蹈表演 |
30 |
统考舞蹈类 |
10 |
表演艺术(声乐方向) |
30 |
统考声乐类 |
11 |
服装表演 |
30 |
校际联考服装设计与表演类 |
12 |
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 |
30 |
校际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 |
美术 |
30 |
统考美术类 |
14 |
美术(书法) |
30 |
校际联考书法学 |
15 |
摄影摄像技术 |
30 |
统考美术类 |
16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30 |
校际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 |
17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 |
30 |
统考美术类 |
18 |
艺术设计 |
30 |
统考美术类 |
具体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八、专业校考及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3.学院本、专科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美术、音乐(含声乐和器乐)、舞蹈、书法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4.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学专业和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服装表演、美术、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5. 学院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我校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为我校校考专业成绩(详细情况请咨询我院招生办)。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6. 学院专科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文化成绩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成绩,依据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认同所有在山东招生的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