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什么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人数是多少?
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3.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3.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如何评审和发放的?
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播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进行组织评审。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什么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答: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答: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中央高校应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
3.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如何评审和发放?
答: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中央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进行组织评审。中央高校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 什么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答: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哪些学生可以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答: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中央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
答: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四)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1.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如何设定?
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筹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中职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一)综合类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我国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制度。
国家鼓励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
2.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的学校范围有哪些?
答: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3.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能否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学生,可同时享受这两项资助政策。
4.有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族地区在校学生可享受免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此外,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5.地方中职资助政策如何和国家资助政策相衔接?
答: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资助政策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6.如何加强对中职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答: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应当制定本校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预决算制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综合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年终应当编制决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要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地方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对所辖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资助信息进行审核,并负责对直属中职学校的资助信息进行公示。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结果跟踪制度。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金的资格。应当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监管,对享受资助政策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学费标准、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督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
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7.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