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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声明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招生办   发布时间:2015/6/26 14:26:32   阅读:4355
 

 

关于河北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声明

各位考生: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外国语学院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冀学位【201510号)),河北外国语学院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俄语本科专业于2015年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其他本科专业将在我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础上,在该专业有毕业生的当年上半年,通过学校申请,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审核后,逐年增列成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2016年我校英语、法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本科专业将进行申报增列。

    特此声明。

 

                                      河北外国语学院

                                      2015年6月20

 

附:《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外国语学院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冀学位【201510号)批准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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